瀚元國際|移工申請、勞工申請與外勞申請|越南移工、印尼外勞看護服務及移工費用詳解

一、申請資格

(一) 被看護者年齡資格

1. 被看護者年齡未滿80歲,有全日照護需要。

2. 被看護者年齡滿80歲以上未滿85歲,有嚴重依賴照護需要或全日照顧需要。

(二)被看護者領有直轄市或縣(市)社政主管機關核發的身心障礙手冊,且須符合下表中的特定身心障礙重度或極重度等級項目之一

1、平衡機能障礙 重度
2、智能障礙 重度
3、植物人 重度
4、失智症 輕度
5、自閉症 重度
6、染色體異常 重度
7、先天代謝異常 重度
8、其他先天缺陷 重度
9、精神病 重度
10、肢體障礙 重度
11、罕見疾病 重度
12、重要器官失去功能-呼吸器官 重度
13、重要器官失去功能-吞嚥機能 中度
14、多重障礙(至少具有前列身心障礙項目之一) 重度

(三)自核定長照服務之日起,使用居家照顧服務、日間照顧服務或家庭托顧服務連續達6個月以上

(四)經神經科或精神科醫師開立失智症診斷證明書,並載明或檢附臨床失智評估量表(CDR量表≥1)

雇主(申請人)與被看護者,應具備下列關係之一: 

1.被看護人之配偶。 

2.被看護人之直系血親,如祖父母、父母、子女、孫子女等。 

3.被看護人之三親等以內之旁系血親,如兄弟、叔侄等。 

4.被看護人之二親等以內之姻親,如婆媳、翁婿、祖父母與孫媳婦(女婿)等。 

5.被看護人在台無親屬者,得以病患本人為申請人。

二、準備文件

項目 應備文件
被看護人 1.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
2.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
申請人(雇主) 1.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
2.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
▪申請聘僱外籍看護工基本資料傳遞單
資格一 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(含健康功能附表與巴氏量表)
資格二 身心障礙手冊影本(等級需達規定符合特定障礙類別)
資格三 居家照顧、日間照顧、家庭托顧收據或使用連續6個月以上證明
資格四 指定醫院開立之失智症診斷證明書及CDR量表

三、費用

薪資 NT20,000/月 以勞動部公告之最低基本工資為準
假日加班費 約NT$2,668/月 以每月四個星期日為例,不休假加班費
就業安定費 INT$2,000/月(看護工) 勞動部採季繳方式(三個月為一期)寄發繳款單
健保費 NT$1,329/月 依政府公告,移工自行負擔NT426元/月
平均每月花費 NT$26,046/月 含假日不休假加班費
意外險 依保險公司實際收費 依勞動契約規定,雇主應為其所聘僱移工投保意外事故保險
職災保險 NT$48/月 勞保局採季繳方式(三個月為一期)寄發繳款單

* 假日加班費 :每七天休假一日,不休假加班費NT667元/天,依實際天數給付。

* 依勞動契約規定,移工工作每滿一年有七天之年假,若未實施休假,雇主須支付每天NT667元/天。

* 移工工作期滿之返鄉機票,原則上由雇主負擔,惟於契約另行約定或因勞工因素致聘僱關係終止者除外。